雲林地檢署楊姓、陳姓資訊師,被控假藉職務變更檢察長林�惠電腦遭起訴,兩人昨天向到地檢署視察的法務部長羅瑩雪陳情喊冤。羅表示「會了解後再處理」;林�惠說,調查四個月,發現兩人涉嫌,才依證據起訴。起訴書指楊、陳兩名資訊師利用「電腦系統管理者身分」的漏洞,擅自變更、偷窺相關資料;去年四月檢察長林�惠檢閱線上公文時,發現她未批閱的公文竟出現「公文已處理」,由於她未授權他人更改電子公文權限,因此開始追查,發現是兩名資訊師所為。兩名資訊師說,檢察長休假就要有職務代理人,多年來,雲檢研考科要求資訊室,當檢察長休假就要代為變更「公文代理人」,兩人才依慣例登入「電腦管理員身分」,遠端操作為她處理,讓公文直達代理人簽核;這項公文作業流暢程序行之有年,「我們是做該做的事,沒想到竟被論罪」。對於偷窺self storage變更公文資料的指控,兩人說,「我們沒有電腦卡、帳號、密碼,根本進不了公文系統,何來偷窺、變更,實在太冤了。」兩人說,當時檢察長怪罪有人動她線上公文,他們趕緊列出所有電腦紀錄,說明公文系統完全沒人動過,但不被檢察長接受。兩人表示,如果檢察長不讓人代為更換代理人,應事先告知,突然起訴他們犯法、入侵系統偷窺,情何以堪。雲檢主任檢察官郭志明說,不管過去怎麼做,新檢察長到任,資訊師就不能「便宜行事」,未經授權擅依「慣例」更改公文決行層級。據指出,林�惠去年三月到職,四月、五月陸續發現「公文代理人」被變更,此後兩名資訊師就未再替檢察官變更公文代理人。雲檢八月分案調查,承辦檢察官日前將兩人起訴。有檢察官說,資訊室長期為地檢署主管設定「公文代理人」,都沒什麼問題,突然發生這種事,希望能查清楚。迷利倉
- Jan 24 Fri 2014 08:57
雲檢資訊師被訴 向羅瑩雪攔路喊冤 2人稱依慣例變更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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