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強調其前提是要符合相關條件,迷你倉並重申基金銷售不得承諾收益見習記者 程丹“不管什麼樣的基金銷售產品,都不得在宣傳中違規承諾收益、違規承諾承擔損失。”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針對此前媒體報道的“百度推‘百發’,年收益率8%”一事,進行了通報和說明。10月28日,華夏基金與百度合作開展的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正式上線,在此前的宣傳中,有媒體報道,該理財產品“百發”的目標年化收益率為8%。隨後證監會在官方微博上指出此宣傳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並要求百度拿出書面材料以備核查。證監會表示,其報送的業務方案中未涉及8%保本保收益等違規內容。在華夏基金與百度的合作模式中,投資人交易賬戶開戶、申贖交易、資金支付清算以及後續客戶服務等各個基金銷售業務環節均由華夏基金完成,百度僅起到流量導入的作用,未參與基金銷售業務。發言人表示,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出現,顯示出基金和互聯網的融合順應了市場需求儲存倉也確實給投資人帶來極大便利,作為監管層,證監會應順應此類需求,同時,更需做好規範,維護好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發言人指出,在基金銷售業務方面,證監會有三項基本的監管原則:一是要確保投資人資金安全,防止投資人資金被挪用或者侵佔;二是要防止欺詐、誤導投資人行為的發生;三是要嚴格落實銷售適用性原則,充分關注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與基金產品風險收益特徵的匹配。包括互聯網基金銷售在內的各種基金銷售業態均應遵守上述基本監管原則。據悉,目前互聯網和金融機構的合作方式有支付寶的直銷系統嵌入模式,新浪與百度的流量跳轉模式等。證監會表示,如果互聯網平台提供方未取得基金銷售牌照,但卻收取開戶等費用,從事基金銷售行為,將被判定違規。證監會已發現有機構出現這種苗頭,並已與相關機構進行溝通。發言人同時指出,互聯網企業也可以申請基金銷售資格,但前提是要符合當前的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符合相關的法規條件。迷你倉最平
- Nov 02 Sat 2013 10:59
互聯網企業可申請基金銷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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