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港商等八人涉行賄歐文龍案,迷你倉廉署首席調查員麥志鴻在調查涉案汙水處理項目中發現,三家工程公司在“中標”後支付的顧問費,與歐文龍的手寫記錄�合。惟歐文龍未取得工程公司Waterleau的顧問費便已被捕。中標始簽合作協議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商人Luc A.Vriens、陳應麟、許建平、方鎮猶、林偉及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八人涉嫌行賄或協助歐文龍清洗黑錢,案件昨續在初級法院審理。負責汙水處理項目的廉署首席調查員麥志鴻作供稱,廉署在歐文龍前官邸中搜獲的“友好手冊”及數張手寫文件,記錄了歐文龍在跨工區及路環汙水處理項目中收受的回報及事項,當中亦載有“偉”字樣,相信與林偉有關。另根據歐文龍的日程記錄,Luc曾五次與歐會面,其中一次記載於“友好手冊”,方鎮猶及陳應麟亦曾參與會面。廉署再從“中建澳門”的辦公室中搜獲署名為“Waterleau”、方鎮猶及陳應麟的三方溝通內容,當中提及“客人作出競投上有利的決定,最終成為Winner”,“Atal”及“中建”公司需額外支付合同總造價的百分之三給“客人”,“Waterleau”則需給付兩成股份,這與後來轉帳予歐文龍的金額完全相符。“Wa文件倉erleau”、“Atal”及“中建”聯營公司是在獲悉“中標”後才簽署合作合同。辯方反對引述聲明麥志鴻表示,廉署向有關工程公司瞭解過,並沒有任何顧問服務。關於“Waterleau Macau”的成立,於歐文龍前官邸的夾萬中發現一份“Waterleau Macau”的“開業”副本,注資代表是“Best Choice”的林偉及“Waterleau”的Luc,但經調查所得,林偉並無任何參與及投資。相關顧問費輾轉存入歐文龍操控的戶口中,金額並與歐文龍在印有某酒店標誌的手寫文件記錄一致,只有“Waterleau”因透過年終花紅形式給付相關費用,歐文龍未收到賄款已被捕。在跨工區汙水處理站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的招標中,“Atal”、“Waterleau”及“中建香港”聯營公司在五家參與競投的公司中排名第三,最終卻成功獲得工程判給。麥志鴻引述Luc透過傳真或電郵解釋事件,遭各辯護律師反對,認為內容屬於聲明不可宣讀,並得到法官認同,不作為證據用途。檢察院認為,只要不是法律規定禁止的證據,法庭便可根據自由心證評價證據,且聲明是向調查機關作出才受法律規範,對於合議庭的決定檢察院表示上訴。案件下周一續審。存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miniddy7 的頭像
    miniddy7

    miniddy7的部落格

    miniddy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